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部门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备案管理第五条,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均明确要求网贷平台取得ICP经营许可为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必要条件。
ICP经营许可证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开展网贷业务的必要条件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部门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确立了网贷行业监管体制及业务规则,明确了网贷行业发展方向,为网贷行业的规范发展和审慎监管提供了制度依据。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备案管理第五条: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上海、深圳、北京相继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均明确要求网贷平台取得ICP经营许可为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必要条件。
无论是银监会牵头发布的网络借贷管理办法,还是近期各地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管理办法,都明确指出,网贷平台要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合规长跑仍在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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