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应当具备的条件,。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2、有符合规定的名称。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应提交的材料,。1、申请登记表。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二、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 上海鑫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17051098号-1 网站地图 推荐专题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免费电话:400-018-0990 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