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电影管理条例》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设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发给《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应当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那什么样的公司才符合申请《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呢?《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依据《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设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影发行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应当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具体的申请人应先先向所在地市级广电局提出申请,由市级广电局初审后报省广电局审批。那什么样的公司才符合申请《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呢?申请时有需要提交什么样的材料呢?以下一一为您解析: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有电影发行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设立电影发行单位的申请报告;
2、《湖南省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申请设立登记表》;
3、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4、章程;
5、注册资金证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立的电影发行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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