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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发表于:[2018-09-21] 来源:web

1、各乡、镇规划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上的个人建房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的个人建房项目。1、《个人建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委托证明文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原件1份。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原件)。3、项目特殊性须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及图文。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个人建房项目。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4、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申请人提交→乡、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受理→经办人办理→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审核→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制证(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个人。


  申请条件

  1、各乡、镇规划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上的个人建房项目。

  办理材料

  (一)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的个人建房项目

  1、《个人建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书》(原件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核原件),申请人委托证明文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原件1份;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原件);

  3、项目特殊性须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及图文。

  (二)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个人建房项目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核原件),申请人委托证明文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原件1份;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限在实施“招、拍、挂”规定前,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复印件1份,核原件);

  4、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复印件1份);

  5、项目特殊性须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及图文。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乡、(镇)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受理→经办人办理→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审核→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制证(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个人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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