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地区通信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对上海证材料的初步审查.。2.对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齐备的,向上海申请者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6.对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者,予以批准的,应当向上海移动网经营许可证申请者发出批准文件,同意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公司经营该项增值电信业务,申请者持该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在申请者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通信管理局向其颁发《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9.通信管理局在审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时,发现上海地区申请者提交虚假证明文件的,应当不批准其申请,并在3年内不再受理其经营电信业务的申请.。
上海地网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与时间流程.
一、上海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
1.上海地区通信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对上海证材料的初步审查.
2.对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齐备的,向上海申请者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
3.对上海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书面通知申请者补齐,上海申请者将材料补齐后,通信管理局应当在15日内向申请者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
4.上海通信管理局应当自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完成经营许可证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5.对已经依法设立的公司的申请,予以批准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6.对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者,予以批准的,应当向上海移动网经营许可证申请者发出批准文件,同意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公司经营该项增值电信业务,申请者持该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在申请者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通信管理局向其颁发《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7.对上海证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8.审查中,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申请者修改和补充,上海申请者应当自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要求完成,否则视为放弃申请.申请者修改和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查工作时限内.
9.通信管理局在审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时,发现上海地区申请者提交虚假证明文件的,应当不批准其申请,并在3年内不再受理其经营电信业务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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