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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外资企业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申办条件

发表于:[2018-03-25] 来源:web

浦东新区外资企业依法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外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5、投资项目和经营业务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证照领取方式及地址,《批准证书》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市民中心2楼74号窗口《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市民中心3楼7号窗口。


  浦东新区外资企业依法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外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5、投资项目和经营业务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证照领取方式及地址:《批准证书》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市民中心2楼74号窗口《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市民中心3楼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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