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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山区办理包装装潢印刷许可证的条件及流程

发表于:[2018-09-21] 来源:web

2、印刷许可证申请书。6、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人员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1、申请书,载明企业名称、地址、经营性质、经营具体项目、注册资金、数额和来源等内容。1、申请人持设立申请材料向政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提出申请,经窗口人员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审核合格的,在承诺时限内制发新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电话通知当事人到窗口取证。审核不合格的,做退件处理,并电话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不予批准通知书。


  一、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条件:

  1、公司核名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2、印刷许可证申请书

  3、固定的经营场所,地址建筑面积不少于160平方米

  4、具备2台以上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级后续加工设备

  5、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6、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人员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7、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书:载明企业名称、地址、经营性质、经营具体项目、注册资金、数额和来源等内容;

  2、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证明(租房合同、产权证复印件各);

  4、有限公司需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需加盖工商提档章)股东会决议原件、章程修正案;

  5、公司注册资金、资信证明;

  6、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8、委托办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相关人员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设立申请材料向政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提出申请,经窗口人员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

  2、政务中心行政审批局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在承诺时限内制发新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电话通知当事人到窗口取证;审核不合格的,做退件处理,并电话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不予批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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