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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对商品房申请预售许可证后,就可以销售房屋,开发商就可以回笼资金,减轻企业的负担,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要一定的条件,那么开发商预售许可证在什么条件下发放?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签订预售商品房购房合同前,应注意审查开发商的以上资质和五证是否齐全,并注意上述证明文件中所载内容是否同与开发商陈述一致,尤其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商对商品房申请预售许可证后,就可以销售房屋,开发商就可以回笼资金,减轻企业的负担,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要一定的条件,那么开发商预售许可证在什么条件下发放?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开发商预售许可证在哪些条件下发放

  第一,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即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

  第二,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在签订预售商品房购房合同前,应注意审查开发商的以上资质和“五证”是否齐全,并注意上述证明文件中所载内容是否同与开发商陈述一致,尤其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将被认定无效,除非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旦因开发商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而导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要求开放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主张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要注意什么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三、购买期房的风险有哪些

  (一)、货不对板

  1、房屋质量:购房者签订购房协议时,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尚未成型,由于个别开发商为了追逐大利润,使用劣质材料或偷工减料,随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给房屋质量和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购房者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和开发商发生纠纷的案例常见。

  2、面积缩水:有的开发商为了谋取大商业利益,在进行实测时,有意改变建筑面积,加大公摊面积,并且不明示公摊系数及计算方法,以致实际面积与销售面积严重不符。

  3、擅改规划:对小区内部而言,开发商擅自在配套设施、绿地等方面的随意改动会对购房者利益造成损害;对小区外部而言,周边交通配套等无法落实会很大程度影响房屋价值。

  (二)、烂尾风险

  烂尾楼新闻频现,大到一线城市的地标建筑,小到乡镇区域的商品住宅,不管是商业巨头掀起的大风大浪,还是中小房企的小打小闹,烂尾项目从来都不缺乏,初起的繁华终却以落寞收尾。

  期房烂尾购房者很难完全规避,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1、选择大品牌开发商,资金实力相对雄厚,烂尾风险低; 2、选择有地段的楼盘,地段是楼盘竞争的核心因素,环境是提高楼盘竞争力的有效附加值。一个兼地段与环境为一体的楼盘,无疑是上了双重保险,即使是有朝一日再落魄也不会陷入泥潭,退一万步讲,就算遭遇烂尾,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环境也会很快得到新动力的支持。

  (三)、定金风险

  购房时,一定要求开发商提供拟签署的合同文本及相关补充协议,直接切入购房合同主体,审查合同具体内容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已经签署了认购协议并交付了定金,则一定要在认购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内,和开发商协商签署合同的相关事宜并留好证据(如签署备忘录、携证人到场、现场录音等),以便一旦不能签署合同时索回交付的定金。

  (四)、延长交房风险

  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开发商资金问题、工程管理问题等原因,有大量的延迟交房、甚至不能交房的事件发生,以致消费者利益受损。

  (五)、合同及合同条款无效的风险

  购房者因为信息不对称,法律和合同知识缺乏,导致对合同条款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往往无法察觉,以致在发生纠纷时被法院判定合同无效;还有就是在没搞清条款含义就草率签字,从而使自己陷入被动。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开发商预售许可证在哪些条件下发放”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商品房已经封顶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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