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事项公示。一、事项名称,权限内颁发《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办法》。三、受理对象,申请从事承装电力设施业务的企业。申报企业必须依法核准登记。符合《自治区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应具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场所、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一)企业向审批部门报送经当地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关文件。(四)颁发《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并通知申报企业。根据企业换证申请和复审条件,向申报企业换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事项公示
一、事项名称:权限内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二、办事依据:
(一)《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二)《关于第一批确认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办法》。
三、受理对象:申请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企业。
四、办理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依法核准登记;
(二)符合《自治区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条件;
(三)应具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场所、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
五、办理程序:
(一)企业向审批部门报送经当地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二)受理申报材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告知申请单位;
(三)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必要时组织现场审查;
(四)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通知申报企业;
(五)根据企业换证申请和复审条件,向申报企业换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六、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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