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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名称,饮用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饮食服务、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登记。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卫生许可证申请表。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并递交符合卫生要求有关材料(材料要求见后)。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办理卫生许可证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和实际情况要求申请单位补充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事项名称:饮用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饮食服务、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

  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章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1、 申办对象:公共场所、食品零售、餐饮业、食品加工、食品摊贩。

  2、 办理条件:先办理申请手续,然后由申请人按申请表有关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提供有关资料,提供的有关资料要齐全、基本设施和条件符合要求,由卫生监督所进行现场审核,审核符合卫生要求和卫生标准的持有效健康证和培训证的才能办理卫生许可证。

  3、 审批条件:(1)生产经营场地、用品、用具和设施符合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和有求;

  (2)餐饮业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从业人员经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五病”患者均不在工作岗位。

  (4)从业人员卫生法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5)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

  6、办理时限:

  7、需要提交的材料:许可证申请书、健康体检表、培训上岗证。

  8、申请书格式:有。

  9、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1)食品生产经营做从业人员检发证书20元/人。

  依据:新卫防(1998)3号

  (2)食品生产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1、 开业审查5人以下15元。

  2、 开业审查5---10人30元。

  3、 开业审查11---25人元。

  4、 开业审查26---50人80元。

  5、 开业审查51人以上120元。

  依据:新卫防(1998)3号。

  (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设

  1、 投资10万元以下100—200元。

  2、 投资11--50万元以下200—500元。

  3、 投资50万元以上500—1000元。

  (4)从业人员岗前培训5元/人·次。

  (5)公共场所的鉴定与评价100—300元/份

  (6)饮用水源及水质(食用水)综合评价鉴定200—600元。

  (7)食品感观检查5元/证。

  (8)食品、化状品、新产品鉴定及评价200—800元/项。

  (9)水处理设备、材料、产品的鉴定评价800—1500元/项。

  (10)食品中添加剂测定75元/种。

  (11)餐具消毒效果考核及评价350元/份。

  依据:新价非字(1996)96号。

  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公共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报: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并递交符合卫生要求有关材料(材料要求见后)。

  2.登记:依照卫生许可受理规定和公共场所许可的条件,对属于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应按照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先办理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认可,按审核批准的内容施工,工程竣工后申办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再申报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受理:经对申报材料审查后,卫生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4.审查: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业务人员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经营场所现场进行审核,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5.决定: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6.送达: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注:办理卫生许可证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和实际情况要求申请单位补充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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