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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的申请

发表于:[2018-09-21] 来源:web

本文介绍如何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提供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时的条件、材料以及流程等内容。4、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市或区、县规划局批准变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各项规划要求的,应申请更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建设项目因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基地以外土地的,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用地时应一并提出申请。单独申请临时用地项目,除需送审上述第1项图纸外,使用本单位土地的应送土地使用权属的有关文件;使用本单位(个人)以外土地的,应送相关的土地权属文件和与土地权属人签订的临时使用土地协议;使用带征土地的,应送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本文介绍如何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主要提供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时的条件、材料以及流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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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

  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

  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

  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4、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市或区、县规划局批准变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各项规划要求的,应申请更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因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二、提交资料:

  1、《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一份);

  2、1/500或1/1000(1/2000)地形图(五份,市局审批项目六份),其中一份地形图上应用红色实线(铅笔)标明用地位置地界;

  3、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有关计划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及附图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文本及附图各一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方案已批复的,须加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及附图(复印件一份);

  6、市政、市政管线工程只需送审上述第1、2、3、5项文件和图纸,如已办选址(选线)项目,还应送上述第4项文件和图纸;

  7、建设项目因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基地以外土地的,建设单位(个人)在申请建设用地时应一并提出申请。单独申请临时用地项目,除需送审上述第1项图纸外,使用本单位(个人)土地的应送土地使用权属的有关文件;使用本单位(个人)以外土地的,应送相关的土地权属文件和与土地权属人签订的临时使用土地协议;使用带征土地的,应送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8、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三、领取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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