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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申请人提交《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材料到县区级人社部门。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受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具备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所需经营场所、办公设备等条件,县区级人社部门将申报材料提交市级人社部门进行复审。市级人社部门复审后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近期有很多会员单位咨询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办理情况,协会秘书处收集整理了合肥市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提供给大家供参考。

  一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材料到县区级人社部门。经初审,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受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县区级人社部门到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

  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具备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所需经营场所、办公设备等条件,县区级人社部门将申报材料提交市级人社部门进行复审。

  市级人社部门复审后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申请表

  必要

  原件1份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必要

  复印件1份

  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申请人提供

  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验资机构出具,申请人提供

  公司章程

  必要

  复印件1份

  申请人提供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申请人提供

  办公设施设备清单

  必要

  原件1份

  申请人提供

  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

  非必要

  复印件1份

  申请人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必要

  复印件1份

  申请人提供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必要

  复印件1份

  申请人提供

  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必要

  原件1份

  申请人提供

  相关材料样本和电子表单请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下载。

  四

  其它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3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是否收费:否

  有效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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