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公司应具备的条件,。1、合伙人应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4、有合伙公司的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二、注册成立合伙公司程序。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递交名称注册材料,领取《名称注册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按《名称注册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公司注册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注册费并领取执照。
一、合伙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合伙人应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公司的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二、注册成立合伙公司程序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注册材料,领取《名称注册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按《名称注册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公司注册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注册费并领取执照。
© 上海鑫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17051098号-1 网站地图 推荐专题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免费电话:400-018-0990 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