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核名,十五分钟反馈信息!

注意!公司之间的一笔借款,竟然借出了大风险

发表于:[2018-09-18] 来源:web

某市稽查局在进行专项检查的时候,发现该市一家家具制造企业其他应收款挂账8000万元,经核查明细,属于向老板另一家关联公司的借款,而且借款时间已达1年之久,税务人员依法要求企业缴纳了增值税近28.8万元,并依法处以1倍罚款以及相应滞纳金。借款利息计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无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借款应该要缴增值税。自然人无偿提供借款是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


   某市稽查局在进行专项检查的时候,发现该市一家家具制造企业“其他应收款”挂账8000万元,经核查明细,属于向老板另一家关联公司的借款,而且借款时间已达1年之久,税务人员依法要求企业缴纳了增值税近28.8万元,并依法处以1倍罚款以及相应滞纳金。

  

  借款利息计税

   1、借款本金=8000万元

   2、当时同期贷款利率=6%

   3、一般纳税人贷款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6%

   4、利息计算的增值税=8000万元*6%*6%=28.80万元

  参考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涉税提醒

   (1)36号文视同销售涵盖了所有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范围,只是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营改增后,无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借款应该要缴增值税;

   (3)自然人无偿提供借款是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内容,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司取得联系,进行详细内容的介绍。


相关阅读:

© 上海鑫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17051098号-1  网站地图  推荐专题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免费电话:400-018-0990   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