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管辖。《公司注册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对公司注册管辖做了具体规定。2.外资公司注册事宜。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公司。4.国家工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注册的其他公司。2.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规定应当由其注册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如上海公司注册等。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注册的公司。4.国家工商总局授权注册的其他公司。1.国家工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注册管辖以外的其他司。2.国家工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授权注册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局负责注册。
公司注册管辖
《公司注册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对公司注册管辖做了具体规定。
(一)国家工商总局的注册管辖权限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设立并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股份的公司;
2.外资公司注册事宜;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公司;
4.国家工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注册的其他公司。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的注册管辖权限
1.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股份的公司;
2.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规定应当由其注册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如上海公司注册等;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注册的公司;
4.国家工商总局授权注册的其他公司。
(三)设区的市(地区)工商局、县工商局、直辖市的工商分局、设区的市商局的区工商分局的注册管辖权限
1.国家工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注册管辖以外的其他司;
2.国家工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授权注册的公司。
但是,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局负责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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