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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公司注册地址重叠就应该对症下药

发表于:[2018-03-25] 来源:web

房屋权利人与原租赁企业的合同已经失效,但该企业因故未办理住所变更或注销登记。如果是第二种原因,登记部门应当建议申请人敦促房屋权利人与原租赁企业取得联系,若房屋权利人与原租赁企业签有退租协议,登记部门在收取双方签订的原始合同和退租协议后为申请人办理登记;如若不然,可以按照第一种原因进行处理。如果是第三种原因,登记部门一方面应当及时将情况告知原租赁企业所在地的监管部门,建议对其进行查无实处监控,另一方面应当建议申请人向房屋权利人取得对地址重叠问题的说明,并在查无实处监控实施后,收取上述情况说明以及房屋权利人与原租赁企业的原始合同再为其办理登记。


  随着创业现象越来越普及,在公司登记的过程中,遇到公司注册 地址重叠的现象也愈加频繁。很多创业者在遇到公司注册 地址重叠的时候往往很惊慌,为什么自己合法租用的地址会是其他企业的住所,对此百思不得其解。

  上海誉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为,既然这样的现象不是个例,那么肯定是由一系列的常见原因导致的。根据上海誉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多年的工作经验,他们认为,造成公司注册 地址重叠现象的原因,通常情况下有以下几种。第一,房屋权利人一房多租。很多房产所有者本已经和原租赁企业签订了租赁合同,但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往往会将还在合同期内的经营场所租予他人。第二,虽然房屋权利人与原租赁企业的合同仍然在有效期内,但是该企业已经不再实际使用该处经营场所,这种情况下,房屋权利人也会将该经营场所租予给其他人。第三,房屋权利人与原租赁企业的合同已经失效,但该企业因故未办理住所变更或注销登记。

  可以看出,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后者申请人都是毫不知情的。因此,如果要求其承担因为原租赁企业或者房屋权利人的违法、过错行为带来的损失,自然是不当的。为此,相关登记部门应该建立行之有效个机制,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如果是第一种原因,登记部门应当不予受理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并及时将情况告知监管部门,由其对房屋权利人违反《合同法》的行为进行处理。如果是第二种原因,登记部门应当建议申请人敦促房屋权利人与原租赁企业取得联系,若房屋权利人与原租赁企业签有退租协议,登记部门在收取双方签订的原始合同和退租协议后为申请人办理登记;如若不然,可以按照第一种原因进行处理。如果是第三种原因,登记部门一方面应当及时将情况告知原租赁企业所在地的监管部门,建议对其进行查无实处监控,另一方面应当建议申请人向房屋权利人取得对地址重叠问题的说明,并在查无实处监控实施后,收取上述情况说明以及房屋权利人与原租赁企业的原始合同再为其办理登记。

  综上所述,就是公司注册地址重叠的原因,以及对应的解决措施。因此,一旦遇到公司注册地址重叠的现象,投资人不必惊慌,而应该及时找到正确的原因,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本文版权由上海誉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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