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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有三个主体,派遣机构、派遣员工、用工单位。派遣机构按照用人单位的条件和要求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其他劳动保障事务,但不直接使用员工。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对各级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街道、社区劳务保障服务机构的信息搜集引导,并依托全省各层次的技能培训机构,为员工实施省内、省外、境外就业的各个环节需要开展的各类培训、咨询、代理等一条龙服务,进而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由自发无序向依法有序转移。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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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劳务派遣有三个主体:派遣机构、派遣员工、用工单位。

  ② 派遣机构按照用人单位的条件和要求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其他劳动保障事务:但不直接使用员工。

  ③ 用工单位只管使用派遣机构派来的员工,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

  ④ 派遣员工同时接受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对其岗位的双重管理,作为派遣机构的员工,他们必须按用人单位要求的数量和质量完成任务。

  劳务派遣不同于传统的劳务中介还在于对就业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对各级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街道、社区劳务保障服务机构的信息搜集引导,并依托全省各层次的技能培训机构,为员工实施省内、省外、境外就业的各个环节需要开展的各类培训、咨询、代理等一条龙服务,进而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由自发无序向依法有序转移。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具有很多优势。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材料〕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与派遣规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工作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文本;劳务派遣单位内控管理、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及其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度文本;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文本;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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