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总则,。为了做好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关于制止钢铁行业盲目投资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3]103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令第35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生产许可证咨询 企飞咨询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总则:
为了做好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关于制止钢铁行业盲目投资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3]103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令第35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适用范围:
普通热轧钢筋,细晶粒热轧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普通热轧钢筋,细晶粒热轧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普通热轧钢筋,细晶粒热轧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余热处理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证书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其中,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产品明细,包括产品单元、产品品种、产品牌号、产品规格范围。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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