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临时建筑许可证。凡在市规划区内需要进行临时性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施工用围墙等,须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项目所地为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寮步、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的由市规划局核发并对临时建设进行管理,其他镇由市规划局委托镇规划管理所核发《上海市临时建筑许可证》并对临时建设进行管理。1、《上海市城市建设规划局临时建筑申请表》1份。B、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1、《上海市城市建设规划局临时建筑申请表》1份。4、临时建筑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图纸1套(需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6、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补临时建筑项目施工图1份。1、《临时建筑申请表》1份。《临时建筑申请表》。
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
一、业务类型
行政许可类
二、办事事项名称
临时建筑许可证
三、办事事项子项名称
临时建筑许可证
四、申请的受理窗口
上海市城乡规划局办事窗口
五、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
上海市城乡规划局
六、事项设立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
七、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
凡在市规划区内需要进行临时性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施工用围墙等,须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项目所地为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寮步、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的由市规划局核发并对临时建设进行管理,其他镇由市规划局委托镇规划管理所核发《上海市临时建筑许可证》并对临时建设进行管理。
八、申报所需的材料
A、私人房屋申报原样维修
1、《上海市城市建设规划局临时建筑申请表》1份(规划所加具意见及盖章);
2、书面申请书1份(居委会加盖公章及证明并申明维修内容);
3、房产证复印件1份,产权人身份证及其复印1件份;
4、建筑项目建筑平面、立面、剖立面图纸1套(须符合房产证要求)。
B、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政府机构或企业申报)
1、《上海市城市建设规划局临时建筑申请表》1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
3、申请书1份;
4、临时建筑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包括总平面图)1套(需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配电子文件)
5、效果图1份。(配电子文件)
6、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补临时建筑项目施工图1份(配电子文件,补图期间不计入承诺时间内)。
C、建筑物外墙装修
1、《临时建筑申请表》1份;
2、产权证明资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产证)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3、设计单位对装饰建筑物进行安全复核证明文件1份;
4、建筑设计方案图纸1套(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
5、效果图1份。
九、申请表格
《临时建筑申请表》
十、办理的程序
受理-承办-审批-批准-出证办结
十一、事项有效期
两年
十二、受理时限
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讨论时间)。
十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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