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在地县(市)酒类专卖管理部门对申请酒类零售许可证的单位(企业、个人)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给酒类零售许可证。酒类许可证每三年换发一次,每年实行年检。酒类包括各种白酒、黄酒、啤酒、葡萄酒、果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乙醇的饮料。《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经营主体应是独立的法人、合伙企业或个体户。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一名以上掌握酒类法规及商品知识的专业人员。书面申请报告。卫生许可证。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企业、个人)所在地县(市)酒类专卖管理部门审核批准颁发《酒类生产许可证》(同时报省酒类专卖局备案)。自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
一、项目名称:酒类零售许可证
二、内容:企业所在地县(市)酒类专卖管理部门对申请酒类零售许可证的单位(企业、个人)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给酒类零售许可证。酒类许可证每三年换发一次,每年实行年检。酒类包括各种白酒、黄酒、啤酒、葡萄酒、果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乙醇的饮料。
三、依据:《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
省政府《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府〔2003〕30号)。
四、申请条件:
(1)经营主体应是独立的法人、合伙企业或个体户;
(2)注册资金人民币10万元以上、经营场所面积20平方米以上,符合有关规定;
(3)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4)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5)有一名以上掌握酒类法规及商品知识的专业人员;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需提交的材料(一式三份):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住所证明;
(三)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
(四)卫生许可证;
(五)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六、程序:
申请单位(企业、个人)提出申请→单位(企业、个人)所在地县(市)酒类专卖管理部门审核批准颁发《酒类生产许可证》(同时报省酒类专卖局备案)
七、时限:自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
八、是否收费及标准:不收费
九、经办处室:流通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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