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人员必须与申请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企业所提供的主要管理人员需办理健康证。使用自有建筑物的,提供房产产权证明,如该建筑物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其他产权人准予该企业使用该建筑物作为生产场所的证明。租用建筑物的,提供依法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经公证的租赁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协议及出租方准予企业使用该建筑物作为生产场所的证明。除上述情况外,须提供该场所所在乡镇街以上政府有关同意在该场所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证明材料。7.生产设备及化验设备需提供购置证明。8.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关键工序、原辅材料清单及供应商资质证明。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最新年审副本);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最新年检);
3.申请类别的产品如无相关通用标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标准;
4.公司制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及各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组织结构图(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个人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名。)
★九个以上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法人代表、质量安全负责人、生产部长/主任、采购部长/主任、行政部长/主任、销售部长/主任、质检员、技术员)等人员相关的学历资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上述人员必须与申请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需到当地劳动局作合同鉴证);企业所提供的主要管理人员需办理健康证(现场需要查看原件,不用提供给我们);
★质量安全负责人,大专以上的学历证明或助工以上职称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质检员证(法人不可兼任)、学历证明;食品检验人员满足以下任一项要求:(1)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持有有资质的地市级以上食品检验机构专业培训证明材料;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培训达到国家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要求能力并取得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6.房产证明;
(1)使用自有建筑物的,提供房产产权证明,如该建筑物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其他产权人准予该企业使用该建筑物作为生产场所的证明;
(2)租用建筑物的,提供依法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经公证的租赁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协议及出租方准予企业使用该建筑物作为生产场所的证明
(3)除上述情况外,须提供该场所所在乡镇街以上政府有关同意在该场所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证明材料。
7.生产设备及化验设备需提供购置证明。
8.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关键工序、原辅材料清单及供应商资质证明
9.提供本企业用以发证检验的产品标签,产品明细及规格;企业所有空白记录表格。
10.生产饮料企业需灌装车间空气洁净度报告。
10.提供有资质的产品比对报告。
12.须提供县局出示的初审申请表原件。
13.化验室设备检定有效日期必须满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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