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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国家或自治区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到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递交《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持市?县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到所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递交《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受理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应当立即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全的,应明确告知企业所缺材料,退回企业补充;材料齐全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查组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2?企业书面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发给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书面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通知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QS是食品“质量安全”(Quality Safety)的英文缩写,带有QS标志的产品就代表着经过国家的批准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强制性的检验,合格且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QS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后才能出厂销售?没有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

  QS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由国家主管食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的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的一项旨在控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的监控制度?

  QS制度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生产?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食品,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销售无证食品?

  QS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程序

  (一)企业申请

  1?领申请书

  企业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到当地市质监局或区质监局监督处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工作人员向企业了解有关情况,向申请企业宣贯食品生产许可证有关规定和要求?

  2?提交申请材料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每个申证单元均须提供如下书面材料:

  (1)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两份;

  (3)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两份;

  (4)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两份;

  (5)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两份;

  (6)如产品执行企业标准,还应提供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两份;

  (7)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封面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复印的印章无效?

  (二)材料审查

  1?持国家或自治区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到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递交《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持市?县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到所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递交《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受理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应当立即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全的,应明确告知企业所缺材料,退回企业补充;材料齐全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查组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2?企业书面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发给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书面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通知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三) QS现场审查?抽样和检验

  对书面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企业,受理部门安排审查组对企业的生产条件和检验能力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由审查组对其生产的食品按规定进行抽样,交由符合条件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现场审查存在问题或不合格的,企业可以采取纠正措施或整改,经确认或复审符合规定要求的,对其生产的食品按规定进行抽样,交由符合条件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现场审查?抽样和检验工作应当在70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查组开展现场审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5个基本程序:

  (1)召开QS首次会议?会议由审查组全体人员及被审查企业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由审查组组长主持,介绍审查组成员,说明审查的内容,审查计划,并要求企业进行必要的协助?说明审查组的工作纪律,将“企业生产必备条件审查工作廉洁信息反馈表”交企业负责人,明确企业有权对审查工作组的廉洁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企业领导介绍企业情况?

  (2) QS现场审查?现场审查的内容:按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现场审查求表》中的内容进行审查?审查组成员按照分工同时开展工作,并记录审查情况?

  (3)QS产品抽样?产品应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要求进行抽样?抽取的样品应是企业的待销产品,一般在成品库内进行?样品抽样方法?数量等要求应按各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的规定进行?填写产品抽样单,样品封好后,由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安全送到指定的质检机构?

  (4)审查组会议?确认审查记录,核对审查记录的完整性?对分歧意见的讨论和处理;草拟审查报告和审查结论;通过审查报告和审查结论?

  (5)QS末次会议?现场具体审查工作完成以后,召开末次会议?会议由审查组全体人员及被审查企业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由审查组组长主持,与企业就审查情况进行沟通,指出不符合(或不合格)或有不足的项目,向企业提出改进建议,同时要提出对不符合(或不合格)或有不足项的纠正措施以及要求完成纠正措施的时间?

  (四) QS审核?汇总?上报?发证?统一公告

  1?审查组完成审查工作后,应当尽快将审查情况报办理部门,办理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基本条件并产品发证检验合格的企业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自身不具备检验能力的,必须与检验机构签定委托出厂检验合同)?

  2?审查组作出不符合必备条件结论,或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且企业没有提出异议的,办理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向企业下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当认真整改,两个月后方可再提出取证申请?

  3?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审核上报的材料,在15个工作日内统一汇总符合发证条件企业的材料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批,国家质检总局在10个工作日内核准批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区局监督处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批复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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